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维恩妥尤单抗作为全球首个靶向Nectin-4的抗体药物偶联物,其治疗周期需根据患者病情、治疗方案及耐受性综合制定,通常需持续用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。
对于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的一线治疗,维恩妥尤单抗常与帕博利珠单抗联合使用。该方案每21天为一个治疗周期,维恩妥尤单抗在周期的第1天和第8天静脉输注,剂量为1.25mg/kg(体重≥100kg者最大剂量为125mg)。临床实践中,患者中位治疗周期可达9个,部分达到完全缓解(CR)的患者中位治疗周期延长至13个。这一方案通过免疫检查点抑制剂的“拖尾效应”,为患者提供了长期生存的可能,部分CR患者的3年总生存率预估超过90%。
对于既往接受过含铂化疗和PD-1/PD-L1抑制剂治疗的患者,维恩妥尤单抗也可单药使用。单药治疗每28天为一个周期,维恩妥尤单抗在周期的第1天、第8天和第15天静脉输注,剂量同联合方案。单药治疗同样需持续用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,为后线治疗患者提供了有效的生存获益。
治疗期间需密切监测不良反应,如周围神经病变、皮疹、血糖升高等。对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患者,需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剂量或暂停用药。例如,发生3级及以上周围神经病变时,应暂停维恩妥尤单抗直至症状缓解至1级或以下,再恢复原剂量或降低剂量继续治疗。
总体而言,维恩妥尤单抗的治疗周期需个体化制定,以平衡疗效与安全性。对于达到CR的患者,部分专家建议维持一段时间的标准剂量治疗,以巩固疗效并降低复发风险。最终治疗决策应由医生根据患者具体情况综合判断。
参考资料:https://www.padcev.com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