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骨髓纤维化剂量依患者基线血小板计数调整。血小板计数处于 50 - 100×10⁹/L 时,推荐每日两次,每次服用 5mg;若在 100 - 200×10⁹/L 之间,建议每日两次,每次 15mg;当血小板计数超过 200×10⁹/L,剂量为每日两次,每次 20mg。
真性红细胞增多症通常推荐每日两次,每次服用 10mg。若患者血红蛋白、中性粒细胞计数和血小板计数均正常且无反应,可增至每日两次,每次 25mg。
移植物抗宿主病的慢性患者建议每日两次,每次 10mg;急性患者每日两次,每次 5mg。若与治疗首日相比,ANC 和血小板计数未减少 50%及以上,治疗至少 3 天后可考虑增至每日两次,每次 10mg。对已停用皮质类固醇且有反应的患者,治疗 6 个月后建议逐步减量,约每 8 周降一个剂量水平(从每日两次 10mg 减至每日两次 5mg,再到每日一次 5mg)。若减量期间或之后 GVHD 症状复发,需重新评估治疗方案。
若患者遗漏一剂芦可替尼,无需补服,继续按下一个常规处方剂量服用即可。若因血小板减少以外原因需停用,建议逐步减量,如每周两次,每次 5mg。对于无法吞服片剂的患者,可通过 8 French 或更大的鼻胃管给药。具体操作是将一片药片悬浮于约 40mL 水中,搅拌约 10 分钟,药片分散后 6 小时内,用合适注射器经鼻胃管给予混悬液,再用约 75mL 水清洗试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