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立妥单抗需由专业医务人员操作,通过皮下注射的方式,在患者胃部、大腿或其他适宜部位进行给药。
给药初期采用递增剂量策略。首次给药为最低剂量,即递增剂量1,于治疗首日进行;第二次剂量稍高,为递增剂量2,通常在第四天给予。
特立妥单抗的推荐用药剂量有明确规定:初始递增剂量分别为0.06 mg/kg和0.3 mg/kg,随后进入每周一次1.5 mg/kg的常规治疗阶段,直至疾病出现进展或患者无法耐受药物毒性。对于那些至少持续6个月达到并维持完全缓解或更佳疗效的患者,给药频率可调整为每两周一次,剂量仍为1.5 mg/kg,同样持续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反应。
首日给予递增剂量1(0.06毫克/千克),第四天给予递增剂量2(0.3毫克/千克),第七天开始首次治疗剂量(1.5毫克/千克),之后每周一次。对于符合条件的患者,可调整为每两周一次给药。患者需在递增剂量方案内的所有剂量给药后住院观察48小时。递增剂量2可在递增剂量1后2至4天之间,或最多7天内给药,以便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。
首次治疗剂量可在递增剂量2后2至4天之间,或最多7天内给予,同样是为了确保患者安全,及时应对不良反应。